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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咨协发布《关于申报2020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通知》

2020年10月29日,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发布《关于申报 2020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通知》,为了表彰和奖励在我国工程咨询业务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评奖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列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可参加2020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申报。其中,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副会长单位申报数量不多于5项,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含特邀常务理事单位)申报数量不多于4项,理事单位申报数量不多于3项,一般会员单位申报数量不多于2项;非会员工程咨询单位申报数量1项。

(二)申报的单位应是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

(三)所申报成果的完成时间为2017年、2018年、2019年。

(四)凡往年已参加申报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成果,或在申报前有争议且未解决的成果,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一)规划咨询:含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行业规划的编制。

(二)项目咨询:含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投融资策划,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策划书的编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等。

(三)评估咨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对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PPP 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评估,规划和项目中期评价、后评价,项目概预决算审查,及其他履行投资管理职能所需的专业技术服务。

(四)全过程工程咨询:采用多种服务方式组合,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

(五)为鼓励工程咨询单位积极开展智库建设,工程咨询单位自行开展或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开展的政策研究专题报告,也可申请评奖。

三、时间安排:

优秀咨询成果的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11月10日起开放评奖系统。初审评审及推荐报送工作时间截止到12月30日。终审及公示评审结果时间约为2021年1月底前。其他详见《申报通知》。

 

(信息来源: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