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是2012年以来我国招标投标领域最具系统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的政策。
力促中小企业公平公正地参与招标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负责人表示,意见明确了未来一个时期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举措,对于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这是我国招标投标领域,自2012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之后,最具系统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的重要政策文件。”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执行副会长、首席专家李小林说。
该负责人表示,意见的一大亮点,是致力于建设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公正地参与招标投标。
例如,意见强调,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健全招标投标交易壁垒投诉、处理、回应机制,及时清理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鼓励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加大招标公告、中标合同、履约信息公开力度。清理规范招标投标领域行政审批、许可、备案、注册、登记、报名等事项,不得以公共服务、交易服务等名义变相实施行政审批。
业内专家认为,这些举措有利于破除各类交易壁垒,保障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再如,针对中小企业投标难、中标难的问题,意见要求,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参与的政策体系。优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举措,通过预留份额、完善评标标准、提高首付款比例等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招标投标的支持力度。探索将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招标投标情况列为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考核内容。
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招标人作为整个招标投标活动的发起方,其能否履行主体责任,直接影响招标投标竞争择优作用的发挥。当前,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其深层次原因之一就在于招标人主体责任缺位。
意见的多条规定都旨在督促招标人更好履责。
例如,意见提出,强化招标人主体地位,落实招标人组织招标、处理异议、督促履约等方面责任。建立健全招标人对评标报告的审核程序,招标人发现评标报告存在错误的,有权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纠正。探索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内自主研究确定中标人。实行定标全过程记录和可追溯管理。
再如,意见明确,推进招标采购机制创新。支持企业集中组织实施招标采购。加强招标采购与非招标采购的衔接,支持科技创新、应急抢险、以工代赈、村庄建设、造林种草等领域项目采用灵活方式发包。规范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业内专家表示,上述规定旨在落实招标人的主体责任。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定标将不再简单依据最低投标价。意见引导招标人发挥更大的能动性进行分析、甄别、决策,以提升定标的质量效率。
完善评标定标机制 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有数十万名评标专家。评标专家的行为直接影响到招标投标是否公平公正、高效规范。
意见提出系列举措改进评标方法和评标机制,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全周期管理。
意见要求,全面推广网络远程异地评标。推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积极试行投标人资格、业绩、信用等客观量化评审,提升评标质量效率。加快实现评标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建立评标专家日常考核评价、动态调整轮换等机制,实行评标专家对评标结果终身负责。
加快推广数智技术应用也是意见的一大创新点。
意见提出,创新招标投标数字化监管方式,推动现场监管向全流程数字化监管转变。加大招标文件随机抽查力度,运用数字化手段强化同类项目资格、商务条件分析比对,对异常招标文件进行重点核查。
“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以往都是按照属地,分行业、部门,各自实施独立监管。这种监管体制既无法实现外部有效监督,又限制了市场要素的开放流动和公平竞争,由此成为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为此,实施网络数字化招标投标交易,既能促进市场要素一体化开放流动与公平竞争,又有利于建立招标投标交易的网络数字化立体协同和穿透监督体系。”李小林说。
此外,意见强调,严厉打击招标投标违法活动。依法加大对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规避招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