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MEDIA CENTER
两部门印发 2026年版信用目录与惩戒清单 招投标信用监管依法规范

4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6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6年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6年版)》共纳入公共信用信息13类,纳入招投标及工程建设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具体为:建设工程领域企业、人员注册信息;工程建设项目合同订立及履行信息;建设工程领域信用评价结果;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工程建设领域诚实守信相关荣誉信息;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工程建设领域黑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等。

《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6年版)》所列失信惩戒措施包括三类,共14项。明确招投标领域失信惩戒措施:投标人方面,对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投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且情节严重的中标人,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方面,对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一定期限内依法禁止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方面,对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或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其他情况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禁止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本文来源: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